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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会展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凯发平台

点击:463  时间:2015-12-01 08:41:00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根据市依法办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现将我局本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1. 领导班子专题学法情况

制定《2015年干部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我局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工作人员学法活集中学习了《宪法》、《行政复议法》和《合同法》。法规处组织了全局人员的《合同法》知识测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重点学习《宪法》和《行政复议法》并作好学习笔记。局领导班子认真学法、遵法、守法,率先垂范,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来从事行政行为,严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办事,各项工作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2.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情况。

积极参加法制培训,法规处参加了市普法依法行政办公室组织的“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市依法治理办公室举办的全市依法行政专题法治讲座和国家贸促会举办的“经贸摩擦应对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班。

3.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了依法进行科学民主决策,我局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各项行政决策制度,主要有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价、跟踪反馈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今年六月,我局提请市政府审议《海口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之前,征求全市十九家职能部门的修改意见,作出海口市鼓励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风险评估说明,在市法制局的指导下填报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意见书,最后再提交市长办公会研究。

4.开展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重大会展活动的合同均提交市法制局法核并报备。今年已经成功举办的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是以海口市政府的名义签订合作协议的。2013年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举办合同后,即向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提交了关于《海口市会展局关于审签2015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框架协议》请示,法律顾问室已作出法律意见。此合同于2014年11月签订,并报该法律顾问室备案。

我局已于2014年聘请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至今。我局与企业或社会团体所订立的合同均经我局法规和信息处审核并经该所律师审查后,方可由局领导签署。本年度签订并实施的比较有影响力的会展项目合同有《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会展文化节合作协议》、《中国海南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合作合同书》和《2015中国国际造纸和装备博览会暨全国纸张订货会合作协议》。

5.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及公开与公布情况

《海口市展览业管理试行办法》、《海口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条例》是我局管理会展行业、指导和协调会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已于2012年完成了内部审核、修改并经市人大通过遵照执行,同年已向市法制局报备。

今年,我局根据刘赐贵省长6月初调研全省会展业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将会展业作为我省“十三五”期间12大重点产业之一的发展布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发展壮大我市会展业的决策部署,着手修订《海口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为此,我们依据《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海发〔2008〕4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海府〔2008〕75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口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府〔2009〕73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海府〔2012〕130号)等文件,参考了厦门、成都、南京等会展业较为发达城市的《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完善修改。起草新的《海口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时,我局法规和信息处先进行法律审核,填报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意见书后,再提交市法制局进行法律审核,最后才提交市政府审议。目前该《管理办法》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施行。

根据市法制局关于每月报送公文发文目录的要求,我局每月按时将公文发文目录报送市法制局。

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我局没有行政执法职能,但已经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制定行政职权公开目录表并在海南省行政职权公开专栏和我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根据主要的职权---“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了相关的行政奖励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海口市会展局凯发平台官网上公布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申报流程,每个季度末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会展业专项资金补贴和扶持项目情况。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7.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我局没有行政执法职能

8.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实施情况

我局没有行政处罚职能

9.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我局建立并落实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设置群众举报箱。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发扬“马上就办”的精神,今年以来没有被投诉的情况发生。领导班子遵纪守法,依法接受财务、审计监督和行政监督,未发现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本年度未发生信访调解、行政复议、重大行政处罚、法律责任追究及应诉等相关问题。

10.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情况

我局没有行政执法职能,没有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任务。

11. 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家宏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处室领导组成的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法规和信息处负责实施。

我局及时处理依法行政工作的各种文件,按时向市法制局报送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及时向市依法办报送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并接受考核。同时,法规处严格按照《海口市展览业管理办法》、《海口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条例》对我局各处室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根据我局的“三定”方案,我局设有法规和信息处,配备三名工作人员。同时,我局聘请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以加强法律专业人员的配备,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12.其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普法工作。今年以来,积极参加参与“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全市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局范围内举办了“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途径”的宪法知识讲座。此外,积极开展社会普法,联合省市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为我市相关行业企业开展政策法规培训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我局联合海口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口市会议展览业协会海口高新区和海口保税区企业以及海口市会展、酒店行业100多家企业分别举办了《国家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三期法律专题培训,通过这些法律培训,促进了我市重点行业企业提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获得了参训企业的好评。为服务企业、促进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存在不足

今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各个方面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局成立时间不长,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还需要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特点不断总结提高。我局将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法制局的指导下,按照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和依法行政考平体系的具体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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