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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会展局关于简化会展业扶持资金申报程序及材料的通知-凯发平台
各有关单位:
为更快更好地推进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和海口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函〔2018〕291号)精神,我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报材料,现将最新的申报程序及材料清单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海口市会展业扶持资金申报程序及材料清单
一、会议项目
(一)备案申请(会议举办20个工作日前提交,将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申报项目备案表(见范本)
2.申报委托书(见范本,会议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或引进的、各方协商一致由其中一方单位负责申报,主办单位盖章)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
(二)评估申请(会议举办3个工作日前提交,将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评估申请报告(见范本)
2.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范本)
3.未获得市财政其他资金支持的说明(见范本)
4.会议通知及议程、会议活动方案、会议指南(选其一)
5.会展活动应急预案(见范本,主办、承办、会议场所三方单位盖章、公安局关于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文件)
(三)补贴申请(会议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将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1.会场场租合同及发票(彩色复印或加盖红章确认)
2.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见范本,酒店经办人签名,必须盖公章)、酒店住宿水单(含住客姓名、房号、间夜数、房型等信息,酒店可盖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等)。酒店无电脑机打水单时须提供酒店每日住宿安排表(酒店盖公章确认,应包含姓名、房号等)
3.申请国际会议补贴时提供:全部境外参会名单表、50份(含)以上护照复印件(主办单位盖章)
4.会议现场照片(3张)、项目总结报告(仅重大会议或依海口市会展局要求提供,重点写明:会议基本情况、出席领导嘉宾、影响力、意义、前景、成功经验等)
二、展览项目
(一)备案申请(展览举办20个工作日前提交,将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海口市会展项目备案表
2.政府部门(含行业协会)作为展会主(承)办、指导、支持、协办单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申报委托书(见范本,展览有多个主<承>办单位,同意委托其中一个主办或承办单位申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展览活动方案
6.展览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评估申请(展览举办3个工作日前提交,将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展位总平面图和各展馆展位平面图
2.参展企业名录(见范本)
(三)补贴申请(展览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1.海口市会展项目备案表、海口市会展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政府部门(含行业协会)作为展会主(承)办、指导、支持、协办单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申报委托书。(见范本,展览有多个主<承>办单位,同意委托其中一个主办或承办方申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展览活动方案(含应急预案)
6.展览场馆(所)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7.公安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批复(复印件)
8.展位总平面图和各展馆展位平面图
9.参展企业名录
10.项目总结报告
11.展会现场彩色照片不少于6张(含1张开幕式、3张特装展位、1张标准展位、1张配套活动;如无特装展位,提供4张标准展位;如有多项配套活动,每个活动提供1张)
12.展会宣传和专业观众邀请
(1)宣传广告费清单、宣传广告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2)专业观众邀请费(交通、住宿)清单、专业观众名单(见范本)、专业观众邀请(交通、住宿)费用发票(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